登記機構 常見問題

  1. 怎樣才有資格成為登記機構招募義工?有甚麼程序?
    非牟利服務機構,包括政府部門或政府認可之慈善團體,均可申請成為本局登記機構。登記費港幣200元,有效期為兩年,期滿可續。
    申請機構可於網上,填寫機構申請表格及上載政府認可之慈善團體或非牟利服務機構證明文件進行登記,本局審批後會透過電郵發出繳費通知。成功繳費後,登記機構將獲得「行義香港」網絡系統登入帳號、機構登記證及繳費收據。
  2. 未能成功登入帳戶,怎辦?
    請於「行義香港」網絡系統登記機構登入頁面選取「忘記密碼」,然後輸入登入帳號(RO+6位數字,如RO000001)及負責人/聯絡人電郵,新的密碼將發送至負責人/聯絡人電郵。
    如負責人及聯絡人皆有變動而無法接收電郵,請將最新的負責人及聯絡人資料電郵至 vrs@avs.org.hk
  3. 機構負責人/聯絡人有變動,可否更改聯絡資料?
    可以。請登入「行義香港」網絡系統登記機構負責人/聯絡人帳戶後,前往「機構資料修改」下的「負責人/聯絡人」頁面更改聯絡資料。
  4. 如何透過平台招募義工?
    登入「行義香港」網絡系統登記機構負責人/聯絡人帳戶後,前往「義工徵求申請」頁面提交申請。有關徵求必須符合本局義工轉介服務登記機構須知第4部分的轉介準則,經審批後,本局即進行義工招募。
  5. 最遲何時提交義工徵求申請及截止招募義工?
    為使招募更有成效,建議於服務舉行前三星期或以上提交申請,招募期最長為三個月。如有緊急需要,可聯絡義工服務中心作彈性處理。
    由於本局需時進行義工配對及通知義工,建議最遲須於服務舉行前一星期截止招募義工。
  6. 可否查閱活動招募狀況?
    可以。請於登入「行義香港」網絡系統登記機構負責人/聯絡人/服務負責人帳戶後,前往「機構主頁」頁面查閱活動招募狀況。如登記機構同時透過其他機構/平台招募義工,請密切留意招募進度,避免招募過多義工。
  7. 何時可收到義工名單?我需要聯絡義工嗎?
    當服務截止招募或成功招募所需人數後,本局會透過電郵發出義工名單予服務負責人。服務負責人需與義工事前聯絡,告知活動詳情及落實服務細節。如有需要,機構亦可安排面見或服務簡介會/訓練。
  8. 活動完結後有什麼手續需要跟進?
    為了準確計算義工的服務時數及提升義工轉介服務質素,登記機構須於服務完成後4個星期內,登入「行義香港」網絡系統登記機構負責人/聯絡人/服務負責人帳戶,前往「時數申報」頁面提交服務紀錄予本局存檔。
  9. 如活動改期/取消,我要通知誰?
    如活動改期/取消,登記機構須盡早通知義工及本局,避免不必要的誤會,以下是聯絡電郵:
    所招募的義工類別聯絡電郵
    一般義工 (活動編號以REF開始)vrs@avs.org.hk
    專才義工隊義工 (活動編號以VTB開始)vtb@avs.org.hk
  10. 活動需要體力勞動,可否只招募60歲以下的義工?
    本局不建議設定義工年齡上限。如服務需體力勞動或長期站立,請於服務備註欄註明,義工會自行衡量是否適合參與。
  11. 登記機構會籍即將到期,怎辦?
    請登入「行義香港」網絡系統登記機構負責人/聯絡人帳戶,前往「續會申請」頁面提交續會表格。本局收妥續會表格後,會透過電郵發出繳費通知。
    機構負責人/聯絡人若有變動,前往「機構資料修改」下的「負責人/聯絡人」頁面更新資料再提交續會表格。
  12. 我所屬的服務單位沒有登記,可否使用其他單位的登記編號招募義工?
    登記機構屬下不同單位或分區單位,如需使用本局義工轉介服務,為方便聯絡及紀錄,請以個別單位名義登記及申請義工。
  13. 我所屬的服務單位已登記為登記機構,但我不是機構負責人/聯絡人,可否招募義工?
    可以。請透過以下方式提交義工徵求申請:
    13.1    經負責人/聯絡人帳戶提交申請,服務負責人欄需填上你的聯絡資料;
    13.2    讓負責人/聯絡人新增你為聯絡人之一,登入聯絡人帳戶後提交申請;
    13.3    前往「支援」下的「下載區」頁面下載所需的義工徵求表,透過電郵、傳真或郵寄方式提交申請。
    當義工徵求申請被確認後,你會收到服務負責人登入帳戶,屆時可登入「行義香港」網絡系統查閱活動招募狀況。
  14. 登記機構會籍到期後,仍可以登入「行義香港」網絡系統嗎?
    可以,登入「行義香港」網絡系統登記機構後只限進行網上續會及更新機構負責人/聯絡人資料,但不能提交義工徵求申請。
  15. 登記機構會籍到期後,之前提交的義工徵求申請是否仍然有效?
    義工徵求申請將暫停,義工轉介服務只限持有效會籍之登記機構/團體會員(只限非牟利活動)使用,請盡快辦理續會手續。